• 人妻少妇AV无码一区二区_久久久这里只有免费精品_中文毛片无遮挡高清免费_国产jk精品白丝av在线观看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社会新闻 > 正文

    食品宣传莫踩“红线” 热线联动严查违规

    发布时间:2025-09-15 08:23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红枣补血、骨头汤补钙……”这些民间说法,常被部分商家当作宣传噱头。不少商家因将此类表述搬上广告,却不知广告宣传有界限,遣词用句需谨慎,稍有不慎便违法。近日,三门峡市“12345”热线督办,处理了几起相关违规事件。

      9月初,王先生向市“12345”热线反映,渑池县启明路煊德时代广场有一家茶叶店在销售山楂、红枣时,宣称这两种食品具有“降血压、抗癌、抑制慢性病和糖尿病”等功效,误导消费者。接到投诉后,市“12345”热线迅速将工单派发至渑池县政府,渑池县政府第一时间交由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处理。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涉事茶叶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区域内售卖的枣片、山楂片、玫瑰、苦丁茶等30种花茶商品,均存在通过宣传册、产品标签等形式宣称“疾病治疗、减肥降脂”等功效的情况。因该店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商品具有宣传的功效,执法人员当场确认其虚假宣传事实成立。考虑到店家系初次违法,且提供的广告制作费用收据显示仅花费64元,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清除所有虚假宣传内容,并当场处以64元罚款,以此警示商家规范宣传行为。

      除了初级农副产品外,经加工的食品也存在类似虚假宣传问题。此前,市“12345”热线接到群众反映位于三门峡市区虢国路一家大骨头汤店,在店内墙壁上张贴广告,宣称其售卖的骨头汤具有“抗衰老、延年益寿”等功效。该工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由于该广告仅张贴于店内,未对外广泛传播,造成的实际影响较小,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对虚假广告进行销毁处理,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保健食品广告也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普通食品更不能宣称任何医疗保健功效。市“12345”热线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理性判断,不要轻信“治病、养生”等夸大宣传,如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