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卢氏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利用穴位压力刺激贴中医贴敷技术虚假宣传销售产品案
2024年12月19日卢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自2020年4月开始,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卢氏县内对七家卫生院业务进行宣传。期间,组织“杏林之路中医适宜贴敷技术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由专家现场视频讲解、演示操作。利用国家领导人和卫生部专家形象宣传产品性能疗效和主治功能,并按中医理论及临床需要编写多种方剂进行宣传。其真实目的是售卖穴位压力刺激贴和抑菌粉。然而,穴位压力刺激贴作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仅能起物理作用,无治疗功效;抑菌粉瓶身也标明不是药品,无治疗等功能,且属于未进入药用渠道管理的中药材,不得宣称功能主治等内容。当事人却向参加培训人员宣传这两种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涉嫌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卢氏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灵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灵宝市某学校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碗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2023年9月6日,灵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学校使用的餐碗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灵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随后,灵宝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当事人使用的餐碗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碗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灵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三门峡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4年9月18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移交函,称三门峡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测)报告。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4年7月16日对65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时,发现柴油车在功率扫描过程中和加载减速法检测过程中,存在数据问题,但未依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认真核对,仍对其出具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之规定,2024年11月12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三门峡市陕州区某驴肉汤馆经营掺假掺杂驴肉的食品案
2024年8月26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检查中,对三门峡市陕州区某驴肉汤馆经营的驴肉(肉制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报告内容显示:该样品检出马成分、未检出驴成分。经查,当事人为降低经营成本,先后两次从焦作市沁阳市柏香镇、平顶山市郏县薛店镇购进马肉,加工后冒充驴肉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规定,2024年12月31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